节能环保责任制(节能环保责任制是什么)
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2017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最新版本是2017年颁布的第二十五次修订版本,主要增加了对绿色建筑、公共机构节能、能源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规定。根据该法规,各级政府和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努力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并针对超标排放的行为进行处罚。
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2021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能源开发、加工、转换、经营、利用、管理等活动。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公路、水路交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水路交通能源利用及节约能源监督管理活动。
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厦门市为了推动全社会的能源节约,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保护环境并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此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中,规定了一系列关于法律责任的条款。首先,对于市级重点用能单位未按时提交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实的行为(第十七条),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将给予警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改正,若逾期未改正,将面临二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第三十七条)。
第十一条规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大型项目在审批前必须提交节能评估报告,并征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备案项目需告知审查意见,节能部门则负责指导与监督项目的节能落实情况。